载入中
自定义HTML载入中... loading
马英九拟“大赦”全部特别费案 陈水扁可能受惠 [转贴 2008-04-25 14:48:21]  删除... 
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

马英九拟“大赦”全部特别费案 陈水扁可能受惠

2008-04-25 10:53:20 来源: 环球时报-环球网(北京) 网友评论 88 点击查看
  •   核心提示:台“最高法院”昨天就特别费案判决马英九无罪,他将在5月20日以清白之身就任。马英九拟“大赦”全部特别费案,陈水扁的“公务机要费”也算是特别费的一种,因此连卷入“公务机要费案”的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都可能因“大赦”受惠脱身。


台“最高法院”昨天就特别费案判决马英九无罪,马将在5月20日以清白之身就任。


台“最高法院”庭长张淳淙昨天公布判决结果时,为求慎重,不时低头看资料。(苹果日报图)

环球时报4月25日报道  台湾地区准领导人马英九所涉及的台北市长特别费案,台“最高法院”昨天三审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。马英九律师宋耀明昨天透露,他在马英九08当选后主动提醒马,应思考就职后“大赦”目前在侦办、审理中的逾两百起“首长特别费案”,马指示他成立小组研究是否可行。

宋耀明表示,他将成立的研究小组,会从法律面和公平性进行评估,决定是否让所有“首长特别费案”“大赦”,另也将评估陈水扁所涉的“公务机要费案”,是否也一并处理。

他说:“已邀请几位律师脑力激荡,结果发现无论是‘修法’(‘会计法’、‘审计法’等)或‘大赦’,要考虑的面向实在太广、太复杂,目前还没有结论。”

宋耀明指出,“大赦”是台湾地区领导人根据“赦免法”所赋予的权力,针对某种特定的犯罪案件赦免被告的罪与刑,范围包括侦查中、审判中,甚至已经判决确定的案件;意即一经“大赦”,案子就不必继续再侦查、审理,已入狱服刑者也不必再服刑。

据台湾媒体报道,目前卷入特别费案的“政府机关首长”,从“中央”到地方逾两百位,包括李登辉连战及台当局前“行政院长”游锡堃,若马英九将来决定“大赦”,所有涉及特别费案的公职人员将可解套。

由于有法界人士认为,陈水扁的“公务机要费”也算是特别费的一种,因此连卷入“公务机要费案”的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都可能因“大赦”受惠脱身。不过, 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及其父亲赵玉柱因涉及的是内线交易案,不可能逃过审判。

分类: 新闻
票数:
什么是“我顶”?
点击数:    评论数:
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(TrackBack Ping URL)为:
本文章尚未被引用。
发表评论
大 名:
(不填写则显示为匿名者)
网 址:
(您的网址,可以不填)
标 题:
内 容:
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:
(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)
和讯个人门户 v1.0 | 和讯部落 | 客服中心